全市两级法院每院都将配置至少一名“生态审判联络员”,昨日召开的全市法院生态审判工作推进会上公布了这个消息。
“生态审判”乍听高大上,其实非常接地气,小到油烟扰民、尾气超标、公共绿地被占用,大到水域污染、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只要起诉到法院,都是生态审判工作的范围。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23件。目前我市已有多个法院设立了生态合议庭,下一步的计划,是努力实现两级法院都有专业的生态审判队伍,这也是“生态审判联络员”制度设置的初衷之一。据了解,联络员将同时担任三个角色:情报员、调研员和指导员。从本月开始,各区基层法院的生态审判工作情况都要由联络员按月报送至上级法院。环保执法部门的最新政策、举措,联络员要及时收集;生态审判工作中遇到新型难点问题,联络员也要组织调研。
据悉,联络员制度是我市法院进一步提升生态审判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生态司法与环境执法工作的无缝对接。(厦门日报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厦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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