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5%的群众认为厦门市违规公款吃喝的现象明显减少,93%认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得到有效遏制;
2016年厦门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7起,处理21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9人;
2016年厦门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8期92起;
……
一组组数据的背后,是厦门市一寸不让,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持,是对紧盯新问题不断创新监督的努力以及铁面执纪敢于问责的担当。
“1+X”再监督
变“一家抓”为“大家抓”
去年12月26日,厦门市正式实施公务车改革。如何确保各级各部门落实公务车改革不走样不变形?市纪委监察局紧紧盯住相关职能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时间督查该局按照改革方案及时开展的两轮监督检查。
这是厦门市纪委监察局探索实践“监督的再监督”方式的一个生动事例。为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他们改变以往牵头组织检查的传统做法,推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再监督机制。在这个机制下,厦门市各级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和管理权限,制定规范并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察局则对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进行再督查。如在“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专项督查中,财政、审计等部门分别依据职责走上督查一线,并向市纪委监察局上报检查方案、形成并移交问题清单。市纪委监察局再围绕问题清单重点抽查,严肃执纪问责。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6批次17个检查组,对全市193个单位、19家国有企业以及1384名处级以上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1260多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督办单161份。“建立‘1+x’再监督机制就是要突出部门职责、突出督查跟进,真正变‘一家抓’为‘大家抓’”。厦门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强化问责
倒逼各级狠抓作风建设
“针对思明区违规借用区属企业超标车辆问题,对前后两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区委领导和分管副区长受到责任追究,被诫勉谈话。”去年12月30日,厦门市纪委在《厦门日报》公开的这起问责案例,内容不多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厦门市坚持抓纠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在加大追究力度,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的同时,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
2016年,全市涉及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追究为104人,占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总数的70.2%。
除了追究的力度大外,追究的内容和方式也在变化。市纪委及时创新通报曝光的重点和方式,改进以往综合通报的做法,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进行专题通报,并督促职能部门强化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比如通报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搞虚假整改,5名领导受到处分、4名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七一”前专题通报厦门市第三医院2015年“七一”期间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中秋国庆前夕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17年元旦前夕,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达到点上爆破、面上震慑的良好效果。
健全制度
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厦门市在积极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去年12月16日,厦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一份特别通知,该通知专门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配备标准进行新的调整。“有了这份通知,我们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就有了执纪的统一的标准,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有具体依据。”厦门市国资纪工委一位负责人介绍说。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争取以制度的形式固化检查成果。厦门市力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如建立健全重大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对公务接待标准、程序等进行规范。在纠治“四风”的过程中,厦门市坚持在已有制度上不断固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不断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对新发现的问题马上进行严格规范,大幅度减少了“四风”滋生的条件和土壤……
“从这几年纠‘四风’的情况来看,科学的机制设计、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执行落实是关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要求,下一步要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不断拿出新招,在打出系列‘组合拳’的同时,不断固化成果,不断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记者 何无痕 通讯员 洪榕略 蔡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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