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从货架上拿一罐八宝粥往袖子里塞,监控拍下的这一幕,引起了超市老板和经理杨某某的注意。杨某某逮住小偷,把人带回办公室控制住,并私自开出罚单——“偷一块钱罚1000倍”。杨某某没想到,他的这一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目前已被移送至湖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资料图
抓
发现有人偷东西,他到出口堵人
事情发生于去年4月29日晚上7点左右。湖里区围里社一家超市的老板在办公室的监控中发现,一名穿黑色外套的男子正往袖子里藏八宝粥,他赶忙打电话给超市经理杨某某:“在酒柜的那条通道上,你等会看看他有没有买单。”
杨某某来到出口处,男子一出现,他立即上前质问:“你是不是有东西没买单?”男子不承认,但眼神闪烁。杨某某拉住他:“到办公室去讲清楚。”男子撒腿就跑,杨某某追上去将其抓住。男子求饶:“你不要报警。”
审
让对方摁手印,“不拿钱就坐牢”
男子乖乖跟着杨某某来到超市二楼的办公室。男子从衣袖里掏出一罐八宝粥、一罐椰子汁、两根鸡腿和几包小鱼干,总价18.4元。
杨某某问:“你准备怎么办?”男子答:“我没钱,没工作,手机也丢了,找不到朋友。”
杨某某拿出一张所谓的“询问笔录”,让对方把姓名、身份证号、偷了什么东西等信息一一写下来,还摁上手印。杨某某说,不报警也可以,那就要罚款。男子同意罚款,但没想到杨某某开出的是天价——按所偷东西的总额罚1000倍。所偷东西的总价是18.4元,一共要罚18400元。
而事实上,在超市抓到小偷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私了,一种是报警。所谓私了,一般是按三倍的价格来赔偿。
男子没钱罚,他就用办公室的电脑登录QQ联系朋友。朋友来到超市,打算用100元“赎人”,但杨某某不同意,那名朋友只得离开。
杨某某告诉男子:“凭你签的字据就能让你坐牢,你赶紧想办法拿钱。”
讹
等男子表哥送钱,不想等来警察
男子没有钱,转而想“立功”。他说自己以前也和人一起来这里偷过,那几个人经常在一家网吧上网,“我可以带你们去抓人”。杨某某把这事告诉了老板,于是夜里三人一起潜入网吧,却无功而返。
杨某某看着男子不让走,男子只好在办公室里过夜,第二天上午还帮超市搬菜。
杨某某既不放人也不报警,他对男子说:“通知你家人来处理。”男子打电话给老家的父母,父母说:“你表哥就在厦门啊,我让你表哥来处理。”
第二天下午,男子表哥果真来协商解决此事了,杨某某坚持要罚款,罚1000倍的标准不能降。男子表哥说要回家拿钱,杨某某就在办公室里等着。没想到的是,男子表哥再来时,身后跟着派出所的民警。杨某某当场被抓获,并依法取保候审。
检察官说法
杨某某强行索要
涉嫌敲诈勒索罪
检察官认为,杨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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