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厦门海关启动内销“选择性征税”试点工作,首票货物于当日顺利办结通关手续,标志着上海自贸区“选择性征税”监管创新制度正式落地厦门。
据厦门海关人士介绍,以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企业(下称“区内企业”)的产品出区内销时,只能按照成品的价格和税率征税。实施“选择性征关”政策后,区内企业可以选择对企业有利或税赋较低的方式征税,即可选择按料件征税也可选择按成品征税,使得内销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
以首个享受该政策的海拉(厦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选择对660个内销车用继电器按料件征收关税,经海关测算,该批产品所用的14项保税料件的平均关税仅为2.6%,仅为此前成品税率(10%)的四分之一。据海拉公司关务主管董先生测算,政策实施后每年其内销产品可少缴关税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产品竞争力大幅提升。
据了解,厦门海关将在总结经验、完善流程的基础上,在关区全面推广该项业务,力争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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