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12月厦门市首批44条主次干道调速后,今年岛内外又有520条道路将有新限速。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第二批岛内和第三批岛外调速路段的名单。范围涵盖思明区和湖里区的次干路、支路以及岛外四个区的主要道路,共涉及道路520条,其中思明区191条,湖里区172条,海沧区46条,集美区79条,同安区10条,翔安区22条。
交警部门表示,此次调速并不是单纯的提高限速,而是在兼顾路网通行效率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以警方的管理时速作为标准进行调速。调整后,520条道路中有提速的,有保持原速的,也有无限速道路被限速的。
总体来说,交警部门的主要限速原则是主干道限速60公里/时、次干道限速50公里/时、支路限速40公里/时,准快速路参照快速路标准按70公里/时进行限速,而学校、医院等的周边道路则参照国家统一规定专门限速。
从警方目前公布的初步名单来看,此次520条道路的限速值均在60公里/时(含60公里/时)以下,岛内中心地带诸多原本没有限速,但从实际路况来看却十分拥挤的小支路,如新华路(大同路至镇海路段)、镇邦路(大同路至升平路段)、升平路(鹭江道至大中路段)等都有了明确限速,且限速值较低。
警方表示,由于此次调整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警方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两批展开520条道路的限速标志、标识设置和更换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警方可能还会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个别路段的限速值。
目前,我市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厦门市城市道路限速取值办法》,明确了分车型、分时段、分路段设定限速值的方法流程。该办法已通过专家评审,今后在遵照国标规范的基础上将作为道路设计、施工图审查、道路限速论证的依据和补充,从源头上规范全市新(改)建道路限速工作。
新闻背景
原有限速不合理
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我市不少道路的原有限速值显得“落伍”。去年12月调速前,我市道路大多以设计时速的下限值作为限速标准,限速在40公里/时以下的道路共92条,难以满足现实交通需要。另外,全市道路大多采取“一刀切”方式限速,且限速后未能根据实际交通状况进行调整,精细化程度不够,降低了道路使用效率。全市道路限速工作机制也不够完善,存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等部门多头管理及适用标准不一等问题,一些道路限速标准与实际通行需求不相符,但却难以得到及时调整。
交警说法
超速10%原则上不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公安部测速执法相关规定,除全市8个危险路段以外,限速60公里/时以下(含60公里)是不测速的。对于超速违法行为的认定,只要超过限速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上限,便构成超速。
警方执法时,对超速未达10%且未造成伤害的,一般认为是情节轻微不予处罚。超速10%未达20%的,予以警告不罚款。普通社会车辆超速20%未达50%,罚款100元,记6分;超速50%未达80%的,罚款500元,记12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80%以上的,罚款1500元,记12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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