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因桥梁和隧道数量多,厦门素有“海上桥城”和“隧道博物馆”之称,而今后,对桥隧的管理也更加有章可循。昨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海底隧道、海沧大桥禁行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大型桥梁、隧道等禁行压路机、履带车、铁轮车等可能影响大桥结构安全的车辆。
除依法获批的运载不可解体的物品车辆外,大型桥梁、隧道禁行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的车辆,同时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
车辆在大型桥梁、隧道通行时,应当规范装载。装载沙石、煤炭、垃圾等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物品,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
机动车在大型桥梁、隧道通行时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车辆通行费包括车辆通行年费(以下简称年费)和车辆通行次费(以下简称次费)。不在规定位置安装电子标签,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年费电子标签的,责令补缴年费,收回年费电子标签,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禁止损毁、非法占用大型桥梁、隧道的附属设施。(记者 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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