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车超速超50%
司机驾驶证将吊销
厦门交警部门认为,应明确施工的业主单位对土方车的运输安全承担主体责任。由业主单位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尤其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这三项违法造成的重大事故,承担单位责任,严把装卸关、出门关,不让超载和疲劳驾驶的车出工地。对超速行驶的驾驶人,除依法处罚外,还要进行内部处理。
交警部门还提出,要健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制度:
一是外地来厦土方车必须在厦门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在车身上标定所载的吨位,合格者方可从事土方车运输。
二是所有土方车辆(含本地)每季度到交通委的检测站进行营运检,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土方车营运。
三是驾驶员使用前应到属地交警大队进行信息核查、备案,单位必须每周参加学习教育,及时处理所有交通违法。
四是从重处罚土方车驾驶员,凡是驾驶土方车超速50%以上,一律依法吊销驾驶证。
五是建立黑名单库,把多次超速、超载以及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以上单位、车辆和驾驶人列入黑名单,责令它们退出厦门土方车运输市场,不得在厦从事土方车运输,各业主单位不得使用这些单位、车辆和驾驶人。
(本网记者 江荣义 责任编辑:苏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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