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郑友贤 实习生 董雪
本报讯 昨日,厦门召开2011年医改工作会议。据悉,今年7月起,全市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只需缴80元。
会议透露,厦门市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会议还发布《厦门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降低5%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针对“流通渠道推高药价”,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为实现药品合理降价的目标,挤压药品价格水分,厦门市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从15%降为10%。同时,发布的厦门市《合理缩短平均住院日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希望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患者费用,减少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的诊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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