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生意失败、工厂倒闭,台湾人林某信可谓转型快,他马上找到了“发财之道”,不到一年时间就组织了84个“小姐”从事电召服务。昨日,厦门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信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1万元。
电召卖淫“公司”
详细记录小姐资料
去年8月5日,厦门警方接到举报,厦门某酒店涉嫌卖淫。当天晚上9时许,警方冲击了这家酒店,当场抓获一上门服务的卖淫女和一台湾嫖客。随后,厦门警方顺着这条线索破获了一个特大电召卖淫“公司”。
第二天,警方在湖里天湖广场抓获该卖淫“公司”的掌门人林某信,并从林某信的住处找到七八本笔记本和电脑资料,这些资料上详细记录了84个“小姐”的资料,如小姐的名字、籍贯、三围、出台或坐台,能提供什么服务等。这些卖淫女中不乏高校在校生、幼儿园老师、职业保险经理人、售货员、通信客服人员等。
工厂倒闭后
他想到拉皮条
林某信,台湾人,今年35岁。2004年,林某信就从台湾来到厦门发展,他在湖里区蔡塘社开了一家模具加工厂。刚开始,林某信的事业还算顺风顺水。2008年,在全球金融风暴的冲击下,林某信的模具加工厂也随之倒闭。虽然模具加工厂倒闭了,但是,脑子转得快的林某信很快找到了生财之道。据林某信说,他开模具加工厂的时候经常出入一些夜总会,认识了一个坐台小姐阿玉(化名),还留下了联系方式。于是,他想要挣“拉皮条”的介绍费。
卖淫公司化经营
小姐要交百元会费
从2009年3月份起,林某信就打电话联系阿玉,并告诉阿玉,自己可以帮她介绍客人,但要从中收介绍费。阿玉见有人给自己拉皮条,也乐得给介绍费。随后,林某信还让阿玉帮忙介绍身边的小姐让他认识。
刚开始,林某信通过小姐认识小姐,但经过几个月的运作,林某信开始感觉到自己手头的小姐虽然有十几个,但是有些小姐只愿意坐台,不愿出台;有的愿意出台但相貌不好看。无法满足所有向他叫小姐客人的要求。于是,林某信在网上虚拟了“厦门启航商务秘书公司”,以招“钟点秘书”、“城市秘书”为名招募女青年卖淫。
林某信还要求女青年写出5个同事的电话或5个客人的电话号码,这样他就能联系到更多的小姐和男客户。对于刚加入公司的,林某信都要求其交“会费”,每人100元,按林某信的说法是防止小姐卖淫不给他介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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