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两名乘客因停车问题,在厦门集美区浒井公交车站将957路公交车司机刘师傅殴打致轻微伤(本报曾于3月17日报道)。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竹某、林清某兄弟俩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5个月。
3月3日晚,因此前在湖里马垅公交站站外,957路公交车司机需二次进站停车,按规定未开门让林竹某兄弟上车。林竹某兄弟后多走了一段路,上了公交,坐到终点站后殴打司机,飞踹了司机身体及头部13次以上。
林竹某和林清某是永定人,林竹某24岁,是一名汽车维修工,林清某22岁,暂无固定工作。事发当时,兄弟俩认为这个司机“看不起人”,感觉自尊心受损的他们便动手打人。(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张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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