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考核评价主要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定机构)。
该办法创新性地提出线上线下结合的评价方式,线上评价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自动采集数据,按月生成,定期下发;线下评价则依据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评定。线上线下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同时,设立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以两定机构当年度实际应付医保费用的5%作为保证金,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激励两定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医保政策。
考核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两定机构的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年度考核评价得分满90分的,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全额支付;年度考核评价得分满80分、不满90分的,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支付标准为:实际支付协议履约保证金=[(年度考核评价得分-80)/10]×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金额;年度考核评价得分不满80分的,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
对于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管理规定的两定机构,一旦被解除医保定点协议,将被评为不合格,年度协议履约保证金将不予支付。
本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厦门晚报记者 汪燕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厦门最大安商房配套电力工程送电 满足50002024-12-25
挖掘篮球比分直播:的乡村之美、名桥之美、名山之美、饮食之美,让时代记忆在城市更新中重焕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