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表彰会。两名在“8·4”特大抢劫案上表现有功的群众受到表彰,其中报警人苏女士获得10000元奖金,保安小彭获2000元奖金。
据警方统计,上半年共接到群众举报治安违法行为605条,刑事违法犯罪线索1141条,共奖励举报违法犯罪70起,发放奖金99300元。
苏女士告诉记者,受表彰领奖的消息,她只告诉了丈夫和弟弟。“我想当面告诉儿子这件事。”苏女士的儿子今年14岁,放暑假回了老家不在厦门,至今他还不知道妈妈经历的这件事。
8月4日,石亭路口发生一起特大劫持抢劫案件,嫌疑人王某(男,33岁,四川人)劫持一辆宝马车,向车主何某(女)索要50万元,后又引燃随身携带的汽油,导致宝马车烧毁,受害人及嫌疑人被严重烧伤。
案发时,苏女士及时发现被劫持宝马车内1名小孩一直拍打车窗等异常情况,积极向公安机关报警,持续跟踪,实时向警方提供宝马车动向,协助民警在第一时间拦截被劫持车辆,并在第一时间将被烧伤的受害人何某送往医院救治。
热心保安小彭,在被劫持车辆起火燃烧,随时可能爆炸的情况下,主动冲上前救助被烧伤的受害人,并协助民警控制嫌疑人,为整个案件提供了帮助。(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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