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与军区领导有关系的旗号,他谎称可以获得批复,将一块部队用地改成商业用途,并与对方共同开发。就这样,他以一家已注销7年的公司为名,诈骗了另一家公司40万元。近日,思明区法院一审宣判了此案。
自称“部队有关系”
事情要从1995年说起,A公司与某部队签订协议,拟合作开发万石植物园西侧一块3200多平方米的土地。后来,因为国家政策变化,这一地块无法取得上级的批准,无法开发。再后来,A公司也于1999年被注销。
2006年上半年,鲍某从A公司原员工张然处获悉这些情况,就称跟部队有关系,有办法帮忙,从而从张然处获取《合作开发合同书》、申请重新开工报告等资料。
几个月后,鲍某又找到B公司负责人孙飞,提起这个地块,还说B公司如果肯出资50万元去疏通关系,就可办下批复,而A公司也将把开发房屋权益中的30%利益转让给B公司。
鲍某又找到张然,说是B公司负责人愿意出资50万元用于跑关系,条件是双方合作开发该项目。张然觉得不错,就在鲍某提供的《合作协议》上,加盖了A公司的公章。
接着,鲍某又找到孙飞,以法定代表人“李晓明”的名义,自行代表A公司与B公司签订土地开发《合作协议》。很快,孙飞根据协定,往鲍某的账户转账40万元,鲍某则出具借据,并注明“该款项用于申请军方批复,如无法得到批复,应归还”。
不过,在收到钱的次日,鲍某就将其中2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其余款项用于个人其他开支。
拖不下去就搞失踪
两三个月后,A公司的张然询问合作事宜,鲍某就称B公司不愿出钱,就不了了之。
而B公司的孙飞问及此事,鲍某先是称已把合作款送给军区领导,后来又称军区领导很忙,无法拿到批复。
2007年年初,孙飞发现合作事宜根本无法实现,就要求鲍某退款。但随后,鲍某离开厦门,不再接其电话、也不回其短信。
2007年6月份,孙飞到工商部门查询,这才发现A公司早已注销,公司也无李晓明此人。
2010年8月份,鲍某在海南落网。据介绍,鲍某60多岁,大学文化。
辩称只是借贷纠纷
庭审中,鲍某辩称,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思明区法院认为,鲍某得款后,并未将上述钱款用于协议约定的用途,在被害人发现合作事宜无法继续多次要求退款后,又拒不退款,而且在公安机关要求其回厦门处理本案时,亦拒之不理。这一切足以证明,鲍某以虚假的主体身份与被害人签订合同,且并无实际履约能力,也未实际履约,并逃匿,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的故意。反观鲍某的辩解,其辩称已将25万元钱款交给“李晓明”用于办理批复,不仅无证据印证,而且与其庭前供称“李晓明”系其编造出来的人名自相矛盾,不足采信。
近日,因为诈骗罪,鲍某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1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陈光豪 见习记者:王肖敏 通讯员: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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