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多,我市首例涉刑且数额巨大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近日,翔安区政府分管领导与内厝镇张厝西南池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赔偿义务人签订赔偿协议。
据悉,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作为生态环境赔偿案件办理的指定部门,在市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的指导下,在翔安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的协同下,经过两轮磋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总金额达146.84万元。
持续追踪
当事人潜逃国外 最终迫于压力回国自首
事情要追溯到两年前。“池塘起火了,浓烟滚滚,味道刺鼻。”球探体育比分:5月底,翔安区张厝西南池塘发生火灾。
翔安生态环境局赶赴现场调查基本情况后,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对污水、污泥等进行安全处置,以避免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委托司法鉴定,对事件起因展开调查。
经查,火灾起因是废铝灰被非法倾倒在池塘内,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燃烧。随着调查的深入,内厝镇某村村民梁某浮出水面、有重大嫌疑。但因梁某事发后潜逃至国外,无法对其展开进一步调查。
调查人员没有放弃追踪,通过不断固定证据,成功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梁某迫于压力回国自首,并于2021年5月来到翔安生态环境局配合调查。面对确凿证据,梁某低头承认,受利益驱使,自己多次收运废铝灰并堆放在池塘边,并于球探体育比分:5月底将约200吨的废铝灰推入池塘中,引发了火灾。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此次燃烧事件造成环境损害价值超过100万元。”翔安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案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磋商成功
就赔偿金额修复方式 与赔偿义务人达成共识
针对公民个人承担巨额赔偿责任的特殊情形,翔安生态环境局克服种种困难,牵头成立磋商工作小组,在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指导见证下,不断充实完善证据,与赔偿义务人探讨磋商,一步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终于,今年11月,在历经两年多的调查、跟踪后,翔安生态环境局正式就厦门市翔安区张厝西南池塘弃置物燃烧案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一案,与赔偿义务人就赔偿修复方式、金额等内容达成共识,责成担责。
“此次成功磋商,有效破解了‘他人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也向生产经营者再次敲响‘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警钟;在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也对赔偿义务人刑事案件审判有着正向、积极的意义。”翔安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记者 许晓婷 通讯员 吴思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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