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诈骗网站,同一伙“设计师”,他们制作虚假网络购物网站,委托中间人在网上推广,提供给全国各地多个诈骗团伙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通过假网站购物并付钱。
昨日,三个祸害全国各地多名受害者的“诈骗总设计师”在厦门中院受到审判,三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获刑。
据了解,这三个被告人是兄弟关系,他们合伙作案,一起分钱,最终共同获刑。
不同的诈骗网站,出自同一伙“设计师”
兼职代刷信誉,返还高额佣金?市民江女士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发财良机”,不料却落入了诈骗陷阱。2016年9月7日,江女士在微信上添加一昵称为“陈琳”的微信号,第二天,她就被“陈琳”以“帮商家刷单返还本金及提成”为由,骗取钱款共计19800元。
被害人钟小姐也落入了同样的陷阱。2016年10月11日,她加入一个兼职刷单的QQ群,添加了昵称“张小花”的QQ网友,该网友以“刷单返现”为由骗取钟小姐的钱款。钟小姐分17笔扫码,共被骗走钱款17419元。
2016年7月至12月,全国各地多位受害者落入了同样的骗局。其中,损失最大的受害者秦先生一个人就被骗了13万多元。
这些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刷单骗局,其实是有关联的。在台前,由全国各地不同的诈骗团伙实施诈骗;在幕后,有一伙共同的“网站设计师”。
这些假购物网站的“设计师”就是王某河、王某结、王某辉等三人。他们三人是兄弟,来自安溪县,都是初中文化,无业。他们制作虚假网络购物网站,委托中间人在互联网上推广,提供给全国各地多个诈骗团伙实施诈骗。
诈骗团伙多,受害者更多,仅报案的受害者就多达50多人,总的诈骗金额高达470多万元。
完整的“产业链条”,有中间人有行骗人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至12月间,被告人王某河和两个兄弟先后在漳州市龙池开发区和厦门市海沧区的租住处,制作虚假网络购物网站,并委托中间人推广。
例如,苏某是众多帮助“网站设计师”和诈骗团伙牵线的“中间代理人”之一。2016年7月起,苏某开始向上家代理虚假的京东、淘宝、唯品会等商城网站,并将链接发给下家(即诈骗团伙),下家使用这些链接骗被害人购物。得手后,上家将相等数量的手机充值卡卡号和卡密发给苏某,苏某再将相应数量的手机充值卡卡号和卡密发给下家,自己从中抽成,赚取差价,之后在点卡回收网站变现获利。至案发,苏某一共获利9万余元。而苏某的上家,就是王某河。
苏某的下家陈某,是一个具体实施诈骗的骗子。陈某是通过虚构“招聘网店代刷员”等事由实施诈骗。每次作案,陈某都是通过QQ联系上家,即假网站的客服,假客服向陈某发送虚假的购物网站链接,陈某再转发给应聘的网店代刷员(即被害人),让被害人执行刷单支付操作。被害人点击链接后,按照虚假商城网站上的链接购买商品并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钱款。陈某一共诈骗了二十多名被害人,获利五六万元。
揭秘
假购物网站,链接和购物全是假的!
落网后,被告人王某河供述,通常他们先在网上购买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的源代码,并租用别人提供的服务器、购买域名,然后将虚假购物链接写进域名内,通过租用的服务器制作成虚假购物网络商城的网站。随后,他们又通过互联网向诈骗分子推广其制作的虚假购物网络商城链接。
王某河等人制作的虚假购物网站足以“以假乱真”,输入网址打开页面后,显示的是效仿各大知名购物网站的页面,上面显示可以购买衣服、包包、鞋子等实物的界面。
但实际上,这些链接是虚假的,被害人其实并不是在网站上购买物品。一旦被害人点击其提供的链接需要支付时,就会跳出一个二维码,供对方扫码支付,被害人支付成功后,钱款直接进入王某河等人控制的支付宝账号。
诈骗金额470多万,他们如何分赃?被告人王某河等三人说,他们事先约定,以被害人每支付成功钱款120元提供面值为100元手机充值卡的比例,提供相应数额的手机充值卡给具体实施诈骗的诈骗团伙;以每成功诈骗12000元提供11张面值为100元手机充值卡的比例,提供相应面值的手机充值卡给负责网上推广的“中间代理人”。
被告人王某河等三人也从中赚取差价获利,其中,被告人王某河分得50%,另外两人各分得的25%。
根据分工,被告人王某河等三人均参与制作虚假诈骗网站,发送虚假网络购物网站给中间代理人,将诈骗所得钱款从支付宝转至银行卡。另外,王某河还负责租赁房屋作为诈骗窝点,购买诈骗用的作案工具。
昨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王某河等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王某河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同时,王某河的两位兄弟则分别获刑十一年和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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