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交警公布了一批驾驶证作废或停止使用等的人员名单。截至2017年10月31日,3714辆机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833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299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63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想查看详细名单,市民可登录厦门交警网。
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根据相关规定,3714辆机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3714辆作废的机动车主要以普通摩托车为主,大型汽车有100多辆,小型汽车近600辆。
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根据有关规定,833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根据有关规定,63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其所持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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