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式”犯罪,骗税总额高达2亿多元。9月29日,厦门中院发布一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并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审判情况。
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41件130人,涉及非法出售、伪造及虚开发票共计8万余份,涉案票面金额及虚开税款高达62343万余元,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
从审判情况来看,厦门的税收犯罪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罪名分布较集中,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比例高。在审结的41件涉税刑事案件中,上述两类犯罪占结案总数的82.93%。
二是犯罪主体地域化,“家族式”“流水式”团伙作案特征明显。个别地区在涉税犯罪上已形成相对固化的“团伙圈子”,“老司机”带“新徒弟”,造成涉税案件始终高发频发。
三是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涉税犯罪手法日趋智能化和多样化。
典型案例
骗税2亿多元 首犯被判无期
假“出口”,真骗税!这伙人竟骗取出口退税款高达2亿多元。前日,厦门中院发布了张某骗税团伙系列案件。
这一系列案件共有7名被告人,其中被告人张老板是厦门一家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人刘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小婷是公司出纳。本案是典型的“家族式”犯罪,张老板与刘某、小婷还是舅甥关系。
这家进出口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出口业务的情况下,从多家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报关资料,伪造货物购销合同,制作退税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经查,2009年11月至2014年4月间,被告人张老板以外贸公司操作虚假出口业务报关出口货物,报关总金额243654474美元,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6915份,申请出口退税2亿多元。其中,张老板参与骗取出口退税243300480元,刘某、小婷参与骗取出口退税203913996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
厦门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张老板、刘某、小婷以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购买海关报关单证假报出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因此,一审判处被告人张老板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处小婷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另外,他们的多名同伙也分别获刑。
法官点评
慎防“家族式犯罪”
法官说,本案骗取出口退税达2亿多元,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本案是典型的“家族式”犯罪,张某和另外两名被告系舅甥关系,犯罪组织的维系不仅是一种利益关系,更有亲情的联络与组合,刘某、小婷从最初的不明真相,基于对亲情的信任走上犯罪道路,到最后追求不法利益而漠视法律的存在,触犯刑律,这起案件值得深思。(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厦门最大安商房配套电力工程送电 满足50002024-12-25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