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里,有吃瓜的群众要问了。
这种随便的果果,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答案是:大写又加粗的NO!
随便果疗效没那么神乎
据媒体报道,前几天,沈阳的赵女士收到一份生日礼物,是一种特别的零食,叫“随便果”。这名字看起来挺随便,可价格却不随便,128元一盒。刚开始,赵女士觉得随便果口感不错。
但是,服用一段时间后,赵女士发现,随便果不仅没什么效果,而且还时常拉肚子,被吓坏的她赶紧停用。为详细了解,赵女士还添加了这款零食经销商的微信,微商态度可热情了,时不时给赵女士发些关于“随便果”功能功效的介绍,什么清肠排毒缓解便秘、消痘祛斑醒酒护肝、减脂控重降三高等功能……
对于“随便果”的功效
连食品专家都发话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的范志红教授表示,根据我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的宣传治疗作用、保健作用,也不能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食品的治疗作用、保健作用,“随便果”在网络上的宣传功效涉嫌虚假宣传。
“这种食品或者说是青梅,虽然加了中药,但还是以泻下为主,排毒其实不能靠泻下,长时间的这种反复腹泻,会引起营养不良、面黄肌瘦,时间久了很多症状和不适都会出现,想健康瘦身,还是要遵循科学,不能依靠一两种零食就像瘦身,这个是很不现实的做法。”
随便果微商可能涉嫌传销
根据赵女士等使用者描述,“随便果”包装上标注为“深圳四季优美随便果”字样,并标注着“食准字”,但没有标注任何效和作用,不属于保健和药品范畴,但宣传手段已超越了食品的范畴。随后,赵女士上网查询,部分消费者对“随便果”的食用感受如出一辙。并且,自从赵女士开始接触随便果之后,微信上的经销商就多次希望赵女士加入随便果的销售团队,赵女士觉得“随便果”的销售方法很像传销。
对此,记者以代理随便果为由,加了几位随便果代理的微信。接下来的几天,记者发现,朋友圈立即就被他们“占领”了,这些代理每天所发的宣传信息至少在5条以上,有的甚至一天10多条。随处看见“随便果祛痘”、“随便果减肥”、“绿色排毒之王”、“便秘克星”等内容。有代理还声称便秘一个月2盒搞定,减肥一个月需要4盒,15天左右能看到明显效果……
记者发现,一盒“随便果”里只有15颗梅子,零售价每盒128元,销售模式分为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每层代理的进货价格不同,利润差较大。
一级到三级的“随便果”代理进货价格分别是60、75、90元,按照级别不同,按照市场价128元计算,一盒“随便果”的利润可达到38到68元不等,利润空间可见一斑,但是讲解人在讲解的过程中说明,不是花钱就能进货,想要销售“随便果”必须从三级代理做起。
讲解人介绍,每月销售万盒以上会成为总代理,如果一个人推荐五个总代理,且数量达到三级,按照每级不同的返利方式,这个人将月入近500万!(数字简直亮瞎眼!)
原产地台湾在中国有出品商和旗舰店
据媒体调查,作为来自台湾的进口食品,随便果生产商为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商为深圳四季优美贸易有限公司。在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也提到”随便果是一款功能性食品,对治疗便秘,排毒养颜、减肥祛痘等方面效果不错。
虽然在宣传资料中,随便果自称为“功能性食品”,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功能性食品是指具有特定营养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肌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通常来说,功能性食品被称为保健食品。
记者调查发现,在“随便果”的产品包装上发现其定位为“糖渍青梅”,在包装上,随便果没有标有代表其身份是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识,只有普通食品的“QS”认证标识。同时,记者根据产品许可证查询,其产品名称为:蜜饯,这么看来,随便果只属于普通食品范畴。
律师声音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杨彬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随便果的销售宣传已涉嫌违规。像随便果宣传中出现“排毒之王”、“便秘克星”等宣传字眼,以及采取消费者食用效果反馈以及十岁以下儿童进行宣传都是涉嫌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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