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商报报道 从本周日(7月1日)开始,厦门市将开始实施一系列新的医保惠民政策,经测算,新政策能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减轻市民约7500万元的医疗费负担。
近日厦门市出台规定,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60元,其中财政补助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36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80元调整为100元。
与此同时,参保城乡居民门诊、住院就医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可分别提高到50%、75%以上。
从下月起,门诊使用社会统筹基金500元的范围,由原来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一步扩大到可用于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射线等常规医疗检查。
另外,职工参保人、居民参保人医疗费的报销限额提高了10万元,分别达到36万、31万元。(记者吴斯婷实习生彭怡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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