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陈捷 通讯员杨长平)两男子骑电动车摔跤,以为被路人嘲笑,竟拿起车锁殴打路人。近日,两名打人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5年10月15日23时许,徐某和刘某共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出行,行至莲前西路时摔了一跤。摔倒时,小张碰巧经过,徐某和刘某认为小张嘲笑他们,便上前与其发生争执。随后,争执变成了肢体冲突后,徐某、刘某拿起车锁猛砸小张头部,致其受伤。
经鉴定,小张头部多处受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最终,两人不但为此获刑,还赔偿了小张损失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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