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旧小区不少,高龄的“无主电梯”也不少,今后,这些老旧电梯的安全将得到更有效的监管。昨日,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市政府网,解读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陈燕飞介绍,到去年年底,厦门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约占全省电梯数量的20%。
电梯安全究竟由谁负责?丁贤志表示,《办法》规定,市质监局是电梯安全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市质监局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公安、国土房产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使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老旧电梯的安全问题颇受关注。《办法》规定,对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日期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更新改造进行财政补助。
陈燕飞还介绍,厦门将建设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电梯运行实时状态监测、故障自动生成报警、应急协调处置、事故追忆分析、风险监控、维保质量电子稽查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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