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系统上线
2015年1月19日,我市警方在卧龙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路段斑马线、洪文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路段斑马线和前埔西路与莲前东路路段斑马线,率先启用“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系统”。若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抓拍,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
点评:“机动车不让行人抓拍系统”有效遏制驾驶人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恶习。此外,针对占用公交车站违停等现象,我市警方在全市15条公交线路150辆公交车及30辆救护车上,安装了移动监控抓拍设备180套,加大了对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不避让执行任务救护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非绿标车限行区域扩大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天高峰时段(7:00—20:00),非绿标车禁止在思明、湖里全部道路和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部分路段通行,违反限行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此外,为方便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与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积极协调,最终确定三家企业可优先办理黄标车注销业务。
点评:非绿标车限行区域不断扩大是逐步淘汰黄标车工作的举措之一,而黄标车的转移登记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有效减少了非绿标车污染排放。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桥隧大队成立
2015年4月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桥隧大队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厦门大桥(含海堤)、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成功大道及仙岳高架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治安管控等工作。
点评:这是我市警方首次整合四桥一隧及成功大道和仙岳高架两条城市快速路为一体,在交通排堵保畅和治安管控上更为专业化。同时,四桥一隧治安检查站统一管理、遥相呼应,有力保障了四桥一隧的交通顺畅,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成立国内首支义务交警队
2015年5月10日,厦门义务交警队成立。目前,各级义务交警队达到11支,队员突破3千人,参与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疏导道路拥堵、化解交通纠纷、协助事故快速处理等工作,自发与企业、学校携手,共同呵护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并参与“9·8”厦洽会、2015海峡论坛、高考等大型活动道路保障协勤工作10余场。
点评:这支义务交警队是目前国内首支交通志愿服务队伍,是一项自愿组织实施的交通安全公益行动。有助于优先提高义务交警队员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而后带动和影响他人,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5、交通事故快处提速
6月23日,梧村、筼筜、莲前3个交警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以下简称“快处点”)试运行。市民在这三个中队辖区内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不用再到机场旁边的定损中心处理。而是现场拍照取证后,直接到就近的“快处点”协商处理。
随后,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在“四桥一隧”和仙岳路、成功大道两条快速路设置了17个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临时停靠点。并会同自贸区管委会、厦门保监局,创新试点厦门自贸片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综合服务。
点评:“现场取证、后台处置”的新型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减少了事故处理时间,从拍照取证到撤离,预计仅需5分钟;到“快处点”完成所有处理预计仅30分钟。而不断丰富的事故快处途径和通道,为市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提供了便利。
6、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2015年8月1日至9月底,全国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我市警方迅速部署,开展了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统一整治行动、套牌假牌车辆统一整治行动、危化品运输车辆源头排查、校车安全大检查和“酒驾”、“毒驾”专项整治等活动。
点评:分主题、分阶段组织开展多次专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净化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7、厦门新交规发布
2015年8月28日,《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发布。其中,全面细化了处罚种类,进一步规范驾驶人的行车行为;明确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的合法性,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方便市民办事;实现了交通事故快处法定化,进一步提升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迅速恢复交通的作用。
点评:该规定被喻为“厦门最严交规”,厦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变化备受关注。而其中也新增了许多便民利民举措,将着力破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
8、车驾管服务优化
2015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进一步优化车驾管业务服务,办事流程全面精简,办事速度大幅提升。如2015年6月1日起,驾驶证考试收费标准进一步细化;2015年6月22日起,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补证等10项驾驶证管理业务可一次性办结、立等可取等。
此外,车驾管业务实现全面网络办理。2015年7月1日,球探体育比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提供机动车牌证、驾驶人考试发证等23项便捷办理服务。
点评:车驾管便民服务优化,严格落实了简政放权政策,并提升了车驾管社会服务能力,推动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登上新台阶。
9、四种交通违法入刑
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规定“校车或客车严重超员”、“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害公共安全”、“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这四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以上四类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点评:将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是法律积极预防功能的集中体现。将交通违法上升到犯罪,能够起到严厉打击、警示和威慑预防犯罪的积极作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0、首推严管繁忙路段时段
2015年12月15日,我市首次划定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为交通繁忙路段,每日早高峰(7:30-9:00)和晚高峰(17:00-19:00)为交通繁忙时段。同时,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演武大桥、翔安隧道、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增设“严禁停车”的警示标识。从今年1月1日起,在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违停,不论驾驶人是否在车上,都要罚200元,繁忙时段罚500元,桥隧、快速路违停罚1000元。一年内有前述行为3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
点评:根据道路交通繁忙程度指数 “道路饱和度”,此次入选的繁忙路段高峰期道路饱和度都达到了0.8以上,属于道路拥堵的级别,划定严管繁忙路段时段有助于培养市民文明行车习惯,维护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据悉,此后我市警方将定期对繁忙路段、时段的管理效果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交通繁忙路段、时段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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