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洗手间渗漏粪便水,楼下业主遭殃。这原本是一件协商即可解决的邻里事。可两年过去了,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难就难在,楼上业主人在外地,房子却已经历经二房东、三房东、四房东之手了。
楼上迟迟不解决漏水问题,楼下住户很是无奈
天花板滴水 两年未得解决
“都不知道要找谁来解决此事了!”罗宾森广场蓝晶阁2608的业主冯先生愤怒地说:“三个房间,每间房子的天花板都渗水。”94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可收4200元,可因为渗水问题,特别是最近洗手间的天花板每天都会滴下粪便水,把租客都吓跑了,两个月了,至今还是租不出去,这个损失该由谁来赔?
渗漏问题最早出现在2年前,冯先生说,当时就请物业管理处出面协调,但无奈的是,2708的业主人在外地,把房子转租给姓郭的二房东,二房东又把94平方米的房子改成酒店式公寓进行出租,随后三房东周先生介入,再把房子转盘给戴女士 ,也就是四房东了。
房东一多,漏水问题的解决就像沙包一样被丢来丢去。
合同快到期 问题能拖就拖
三房东周先生说,当时房子在二房东手上时就出现漏水了,他接手后,已经把漏水的地方修复好了。之前他也把郭房东和戴房东请到一起,理清漏水之责。补漏费用要一万元左右,希望他们二人能一人出一半,但不知为何,问题仍是一拖再拖,没有解决。
厦门佰仕物业公司的顾主任说:“此事已经上报梧村城管中队了,但仍不见解决。每次打电话给业主和几位房东,也都答应要修,可总是不见行动!物业作为协商的中间人,的确没有办法,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
而根据冯先生的说法,问题难解决的根源,其实很简单。2708号房子到明年6月份转租合同到期,而这几位房东,其实就是想能拖即拖,等到合同到期时,房子归还业主,什么责任也不用承担了。
律师说法
受损方可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
作为受损方的冯先生,到底该如何维权呢?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林黎晖律师支招,冯先生可以找楼上不动产的所有人(产权登记证登记的业主),要求其承担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亦可根据相关协议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对于漏水原因需要分析,如果确定是因为楼上业主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天花板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林少蓉/文 陆军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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