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楼住户高空抛物,砸坏了一楼住户的早餐车玻璃,双方协商赔偿时发生冲突,楼上的小伙子一时冲动,推了楼下的老人一把,导致老人摔倒骨折。因为这一推,小伙子不仅要赔对方损失,自己还将面临9个月的刑期。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结了此案。
2013年3月的一天,住在枋湖某小区一栋住宅楼九楼的雅珠(化名)从楼上往下丢东西,砸坏了一楼住户金兰(化名)的早餐车玻璃。金兰每天都要推着这辆早餐车出去卖稀饭,玻璃被砸坏,生意因此受到影响。3月28日,雅珠上门找金兰协商赔偿事宜,不料,协商不成,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这时,雅珠的儿子刘某下楼想看协商的结果如何,没想到看到这一幕。见母亲的脸颊被对方的指甲划伤,刘某破口大骂,想动手打金兰。金兰70多岁的母亲过来劝阻,刘某手臂一挥,推了金兰母亲一把,老人没站稳,撞在椅子上,结果站不起来了。经检查,老人肋骨骨折,构成了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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