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
会定期联合检查,但从未对个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将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法律虽有规定,但执行起来却难度不小。消防部门定期会联合街道以及社区对小区消防通道进行检查,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则会当即责令整改。
“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我们还从未对个人有过处罚。”这名负责人说,因为消防部门无法取得车主信息,很难联系到车主。即使联系上车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车主会将车辆驶离消防通道,但基本上第二天又会重新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部门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此反复。
这名负责人说,消防部门直接管的是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是服务行业,没有执法权,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只能以劝说为主。
【交警】
进入小区没有法律依据,我们没法管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负责管理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管理的小区道路,则不属于法定道路范围,交警部门没有权力监管。
对于城管部门联合交警部门共同执法的建议,交警部门表示,涉及公共区域的场所双方可以合作,但小区内部交警则没有办法监管。“我们进入小区没有法律依据,没法管。”
【读者原声】
物业为了收钱
就让业主随意停车
20日19:38 郭女士:我看你们今天在报道消防通道乱停车的问题。我也想说下,我是金榜路金榜阁小区的住户。我们小区白天晚上,消防通道都堵满了车。到了晚上,不要说消防车进不来,就算是要走个人都很困难。我们有和物业说了,但没有用。我们这边没有规划什么停车位,物业为了收钱,就让业主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车。
非到大火烧死了人
才引起重视吗
20日22:02 孙先生:刚才看了晚报关于消防通道乱停车的报道。像这种文章,这一两年来太少太少了。我希望类似报道在以后应该要占一定的比例。一些职能部门不作为,像这种“踢皮球”情况,简直是司空见惯,在生活中随处可见,这种现象在国外根本不可想象,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非到大火烧死了人才引起重视吗?希望你们今后在这方面的报道能加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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