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购车需要把剩余的18000元定金补全了才能购买。”日前,消费者钟先生向12315投诉称,其在购买汽车时,在关于提前支付的定金问题上遭到商家的刁难。
6月27日,钟先生在石狮一汽车4S店看中一辆小轿车,因没有带够现金,钟先生和4S店工作人员商量后,先支付了2000元作为定金,其余费用等提车时补全。第二天,钟先生又接到4S店另外一名工作人员通知,让其尽快将剩余的18000元定金补全,否则无法提车。“明明已经协商好了,为什么后来又要追加定金呢?”对此,钟先生十分不解,把4S店投诉到12315。
经12315工作人员介入后,4S店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司的规定,提车定金一般为20000元。原工作人员和钟先生约定先缴纳2000元定金是事实,但由于他已经辞职,未将工作与他人交接,导致信息错误。经调解,商家同意钟先生的诉求,2000元定金仍然有效,其余款项待提车时再补全。
(记者陈萍萍见习记者林本鸣通讯员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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