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即日起石狮市公安局开展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综合整治,推进合标电动车及时上牌,整治无牌电动车(含超标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据了解,即日起至4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市公安局将集中警力对各镇(街道)无牌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广场违法停放的无牌电动车,将依法开展全面清理拖移;对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进行查处;对阻碍、妨碍、对抗执法人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月1日起为落实常态化管理阶段,市公安局将加强与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联合执法,持续整治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石狮公安局提醒,请群众自行到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办理“以旧换新”,符合办理牌照要求的电动车所有人,主动携带车辆相关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做到车辆和驾驶人合法上路行驶,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林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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