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获悉,从2022年1月1日起,石狮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工作时间将有所调整,上午工作时间不变,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3:30-17:00(不分冬夏季)。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根据石狮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实际,从2022年1月1日起,石狮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工作时间调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工作日下午13:30-17:00(不分冬夏季)。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陈佳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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