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谢某开着面包车送“烟花爆竹”到便利店给各店主,本以为这种方式很安全,不料却被祥芝派出所民警发现。目前,谢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
谢某,男,晋江罗山人,40岁,平时经营蜜饯等零食,年底了,他看准了烟花爆竹的需求量上升,于是从外地进了一批“烟花爆竹”,打算靠利润的差价好好地赚上一笔。为方便各店主,谢某开着面包车送货上门服务。
1月28日上午9时许,谢某送货到祥芝镇紫湖村一便利店,将店主定的两箱烟花爆竹搬进店内,准备等店主清点货物后付款。就在此时,祥芝派出所民警到店里检查烟花爆竹,当民警询问店主是否有卖烟花爆竹时,谢某很是紧张,慢慢移步准备驾车离开,此时民警见谢某的样子十分可疑,就上前拦下谢某,并进行检查,当场发现谢某车上还有部分整箱的烟花爆竹,便将谢某和店主带回派出所审查。
在派出所,谢某对自己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五日。(记者杨德华通讯员施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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