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总有一些“老赖”以各种理由逃避欠债。日前,石狮法院依法对“老赖”林某的名车进行扣押后,林某主动履行义务,了结案件。
被执行人林某因生意之需,自2011年起委托申请执行人石狮某公司漂染布匹,双方经结算,林某共欠该公司加工费296500元未支付。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向石狮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林某应在指定的期间内支付该公司加工款296500元。判决生效后,林某并未主动履行上述义务,该公司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将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查封了登记在其名下的凯迪拉克汽车,但因无法明确该车辆所在位置,故无法进行扣押处置。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林某陆续支付部分欠款。
11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林某住处对该辆汽车实施扣押,林某在法警的监督下,主动将汽车开到法院进行处理。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林某多方筹措资金,当天支付尚欠尾款给申请执行人,并缴交诉讼费和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到场申请结案。法院依法解除对其车辆的扣押,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据了解,今年来,石狮法院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布“双限令”,加强查询和执行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试行悬赏执行,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等手段,打好执行强制措施“组合拳”,取得良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石狮法院除通过交管部门协助扣押车辆外,还通过奖励举报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车辆位置线索,切实解决法院查封车辆流动性大,难以实际控制的问题。(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鄞志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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