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等地陆续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经济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2月7日,已有北京、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宁夏、广西、甘肃等20个省份公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各地基准线平均在8%左右,这一水平相比去年有所下降。
我国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增长上线和工资增长下线构成,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水平及调控目标等指标,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宏观调控形式。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指企业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上线可称为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则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在已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20个省份当中,海南省的基准线最高,为10.4%;贵州省紧随其后,基准线为10%。相比之下,基准线最低的吉林省为6%,比去年的8%下降2个百分点,是目前唯一基准线低于7%的地区。
盘点各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记者发现,北京、上海、山西、甘肃、贵州为4%;海南为3.5%;河北、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西、山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为3%。也就是说,经济效益大幅下降或亏损企业,可参照各地制定的下线增长工资。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多为持平或下降的情况下,北京和贵州的下线有所提高。其中,北京的下线为4%,比2015年上涨了0.5个百分点,是近3年来的首次“逆势上涨”。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因为涉及的一线职工较多,企业应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解决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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