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穿素衣戴佛珠的“尼姑”,在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走访入户自称“化缘”,谁料她竟是冒牌尼姑,偷了鞋子又偷佛龛里的红包,而那身行头也是从汽车站摆地摊处买来做掩饰的。
9月14日上午,台商投资区百崎派出所接到报警,百崎回族乡里春村34岁的黄某梅称,有一名陌生妇女到她家拿走佛龛上的红包。
民警赶到现场,原来是一名“尼姑”装扮的女子,以“卖佛珠化缘”之名到村民家中进行盗窃。
黄某梅称,当天上午11时许,她到一楼准备煮饭,看到这名“尼姑”装扮的陌生女子站在她家大厅,正在翻动家里佛龛里的东西。“尼姑”被发现后若无其事地拿出佛珠说要给她保平安,但是黄某梅怀疑“尼姑”是在盗窃她家的东西,赶紧跑到家门口喊人。等她回过头来,这名“尼姑”主动拿出从佛龛里偷到的红包要还给她。由于不确定家里是否还有其他东西被盗,黄某梅和家人把“尼姑”控制住,并报了警。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民警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
走访中民警发现,与黄某梅同村的郭某玲家中,不久前也被盗走一双鞋子。据郭某玲称,当天上午10时许,她正在二楼做事,这名陌生妇女来到二楼,拿着一串佛珠要给她,然后向她要点“化缘费”。当时郭某玲没理她,继续做自己的事,后来“尼姑”就自己下楼走了。约上午11时许,郭某玲老公发现放在一楼鞋架上一双鞋被盗。警方发现,那双鞋子被“尼姑”用纸包着藏在自己的包里。
民警随后将“尼姑”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一开始,她拒不交代自己的姓名,后又以假名“马某涵”企图蒙混过关,还坚称自己是“云盖寺”的尼姑。
最后,民警利用技术手段查清了该妇人的身份:马某玲,64岁,安徽省宿州市人。她并不是尼姑,身上所穿的衣服是从惠安汽车站花30元钱买来的。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其在2013年就曾以相同的方式实施盗窃,曾被惠安县人民法院判刑6个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市民遇到化缘或乞讨之人要多留心眼,不要随便让其入室,避免贵重物品遗失。(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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