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停业税务登记?
停业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需要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后,到税务管理机关办理停业税务登记。
如何办理停业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闽南小编为您整理企业停业税务登记指南。
1、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①《停(歇)业申请审批表》;
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本项由各县级局决定是否提供);
③清理、缴销发票,发票专用章,《发票领购簿》(无领购发票记录者不需提供);
④国税局停业受理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⑤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注意事项:
①申请停业、歇业的纳税人(指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必须在停业、歇业前7日提出,否则申请停业、歇业的月份不予报停,不可抗力除外。
②申请停业、歇业的纳税人必须先结算清缴各项的税款、滞纳金,缴销已领未用的发票。
★③纳税人申请复业的,必须在恢复生产、经营之日前5日内提出复业申请。
★④纳税人申请下月停业的,当月应纳税费在下月10日前仍应申报。
⑤该项业务由基层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审批,审批后应将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专用章、《发票领购簿》一起移交受理窗口,县(区)局征管部门监督、抽查。
⑥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3、流程:
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审核、审批→受理窗口→纳税人
∣→ 报备县级局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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