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双方均为诈骗受害者,驳回诉讼请求
疫情期间在家上网课,中学生小乙(化名)不慎落入“刷单返利”骗局,担心被父母责备,他向同学小甲(化名)求助,结果小甲也落入圈套被骗走9万多元。事发后,小甲的父母以“借款”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乙偿还钱款。近日,泉港法院南埔法庭审结该案,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双方均为第三方实施的诈骗犯罪的受害人。
【案情】
陷刷单返利骗局 他和同学都被骗
小乙是一名中学生,前段时间他在家使用父母的手机上网课,在课间休息时浏览QQ空间看到一则关于刷单返利的广告。出于好奇,小乙通过二维码扫码进群,并与群内的客服私信。客服告知小乙可以扫描其提供的二维码进行支付,支付后对方将返还更多的钱给小乙,多出来的差价部分就是返利。小乙随即在客服的指导下多次刷卡给一家餐饮个体户,但是迟迟未收到所谓的退款和返利。
怀疑自己遇到诈骗,小乙向群里的客服反映,结果又落入进一步的圈套中,群内其他客服人员称小乙为未成年人,若想退款及返利须以成年人的身份申请才行,并要求小乙使用父母的账号。小乙担心被家长责备,求助同学小甲。小甲通过QQ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也陷入了“连环计”诈骗圈套,前后共被骗款项达9.65万元,二人合计被骗金额近10万元。
【法院】
双方均为受害人 诉讼请求被驳回
事后双方家长对此产生争执,小甲的父母携小甲以“借款”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乙偿还上述9.65万元的款项,小乙及父母则向法院辩称,诉争款项不是借款,是双方被诈骗的损失。
泉港法院南埔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纠纷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通过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发现此前小乙已在父母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立案,小甲小乙双方均系第三方实施诈骗犯罪的被害人,法院裁定该案诉争款项实为诈骗损失,因涉嫌刑事犯罪,法庭依据法律规定,对原告的起诉予以驳回。
法官提醒
上网“冲浪”多留心增强防诈骗意识
暑假将至,法官提醒各位家长和同学增强诈骗防范意识。
一、学生上网课,条件允许的,家长应尽可能不共用手机等设备。条件不允许的,家长要做好手机支付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轻易开通各类“免密支付”服务,保管好手机密码、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不随意将支付密码等信息告诉孩子。学生上网时也应擦亮双眼,切忌盲目扫取二维码、点击不明来源链接。
二、谨慎付款。教育部门推出的网课资源原则上免费,学校一般也不收取其他学习费用,如遇到发布收取费用等信息,要及时与学校、老师沟通核实,切勿向来源不明的渠道付款。
三、一旦发现涉及诈骗的收费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林勤富 陈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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