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消息,根据相关要求,晋江和洛阳江(以下简称“两江”)下游水域(晋江浮桥至枪城河段、洛阳江洛阳桥至后渚跨海大桥段水域)各鳗鱼苗采捕户在采捕期(每年12月16日至翌年3月15日)结束后,严禁任何采捕活动,各布设违规渔具业主和养殖户必须自行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自行清理拆除违规渔具和养殖物。
近日,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港口管理、水利等部门开展清理取缔“两江”水域违规渔具和养殖物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船、清障船6艘,执法人员55人。专项行动共拆除取缔各类违规渔具143张(件)、清理拆除占用航道的养殖物等255个(件),切实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障船舶航行和行洪安全。(记者谢曦 通讯员林开通 林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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