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身份证消磁、过期或者丢失,只要及时就近到公安机关办理即可。然而,在晋江务工的陈某贪图一时方便,购买伪造身份证,涉嫌违法被晋江警方刑事拘留。
据介绍,日前,晋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及内坑派出所民警在晋江动车站巡逻检查时,发现欲乘坐动车的女子陈某刷证取票时,身份证没有磁性。执法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发现陈某所持有的身份证无论是证件内容还是证件材质,都与正常身份证不太一样,便将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同时将现场收缴的身份证送公安局户政部门鉴定,经比对、核查,确认系伪造。
陈某今年30岁,惠安人,经警方询问,她说出了自己购买假证的事实。原来,陈某不慎遗失自己的身份证件,因觉得补办证件得回户籍地且程序繁琐,为图方便,便联系了办假证的人,向对方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后,购买了伪造的身份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陈某购买假身份证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买卖身份证的行为,危害国家管理秩序,广大群众切不可因贪图方便而触犯法律。同时,公安便民服务改革一直在路上,目前身份证的挂失补办等业务已实现异地办理,有办理需求的群众可随时到附近的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业务。(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刘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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