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吴德月)今年1月至4月,全县共立刑事案件270起,同比下降4.93%。这是5月16日上午,永春县公安局举行赃款赃物发还仪式现场通报的数字。这一数字的背后,不仅是永春县公安局继续保持刑事发案连续大幅度下降良好趋势的体现,更是展现出群众安全感的显著提升。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www.mnw.cn)参加当天开展的“赃款赃物发还仪式”。现场了解到,当天共计发放赃款赃物:现金29.9万余元,手机3部,香烟5条,汽车电池3组。
“追赃要及时到位,这是破案的最终归宿,才能真正让群众满意。”永春县公安局局长黄文通接受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www.mnw.cn)采访时表示,举行赃款赃物发还仪式,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安机关侦破打击工作的成果,同时表明永春公安机关严厉打防范侵财犯罪的决心,坚决落实盗骗必打、赃物必追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据了解,4月16日,永春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压发案保平安破小案创满意”竞赛活动以来,以开展“破小案”竞赛为抓手,全力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传统“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破侵财案件33起,刑拘各类“盗、抢、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15名,打掉了“张某生、林某伟等人电信诈骗团伙”、“黄某生、刘某聪盗窃家禽团伙”等犯罪团伙,破获陈某平系列盗窃电动车案、郑某恬盗窃电动车电池案等,累计追缴赃款赃物摩托车、电动车、现金、手机等,折合人民币约10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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