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七月份以来,永春县公安局联合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开展“喜迎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争当‘十佳卫士’”评选,活动历时5个月,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经过民主推荐、公众投票、组织测评、张榜公示等环节,10位优秀民警荣获“永春十佳卫士”称号。
“永春十佳卫士·优秀民警风采”在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永春公安专栏、闽南网微信矩阵、“永春公安” 微信公众号等各个平台上同步展播。本期走近“永春十佳卫士”姚锦杰。
【个人资料】
姚锦杰,男,汉族,198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一级警司,现为永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曾获荣誉】
2012年荣获全市优秀治安民警称号;
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5年荣获永春县优秀公务员称号;
2015年度荣获全市“护校安园”先进个人和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度荣获全市公安警卫工作先进个人。
“家乡百姓的安全,就是我肩负的重任。”作为一名治安民警,姚锦杰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他的一句话道出了心中朴素却深情的信念。入警7年,姚锦杰扎根基层、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实现了一名年轻警察的快速成长。他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座右铭,以“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行动中,紧紧围绕治安中心工作,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心系群众、服务百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维护全县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良好口碑,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忠诚本色。
责任在心,他执法为民,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人民警察为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有着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他,认真履责,严于律已,在治安岗位上任劳任怨,扎实地做好大队和上级公安机关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姚锦杰深入全县学校、银行等内保单位检查工作80多次,确保全县内保单位实现了“零发案”;出色完成了重要领导来访、重大节日庆祝、重要比赛等各项安保任务35次,无任何差错。
1、扎实做好校园治安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姚锦杰积极抓好公安部“八条措施”的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内的治安整治和“护校安园” 工作,积极会同综治、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要求,重点检查专职安保力量、安全措施、监控报警建设、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安全防范机制、应急处置等落实情况,坚决把各类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和谐稳定。
2、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姚锦杰深知金融安全保卫责任重如泰山,全力做好金融安保工作,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发生重大的(案)事件。他与银监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每季度召开金融安全例会,坚持开展日常的金融安全检查,尤其是节假日的金融安全防范检查,严密防范金融机构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金融单位的持续安全稳定。
3、认真落实责任,圆满完成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大型活动和安保任务活动频繁、任务重,规格高。每次受领任务后,姚锦杰都对安保现场和大型活动场地、安检设备进行实地勘查,绘制警力部署图,制定详细周密的安保方案。今年以来,姚锦杰出色完成了2017年第九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传统武术大赛、2017年李宁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第二阶段(永春赛区)、第三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系列活动(永春)等20余场次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廉洁自律,他立警为公,加强纪律作风修养
从警以来,姚锦杰不断学习有关党的知识,进一步加强对党组织的理解和对党组织的思想感情,以党员的最高标准要求自己。他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和省厅“九个严禁”等党纪警规,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反腐倡廉,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廉洁从政、无私奉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始终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独。
姚锦杰通过自己在基层一线岗位上的辛勤耕耘收获了丰硕的成果,也获得了党和群众的充分认可。面对党和群众的肯定,姚锦杰同志戒骄戒躁,更加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警察的使命,倍加珍惜群众对自己深情厚意,始终以保卫一方平安,打击违法犯罪为己任。他说,在未来的从警生涯中,他必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忘初心,保持人民警察的浩然正气和忠诚本色,继续前行,为平安永春建设,永春百姓和谐幸福生活而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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