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6日讯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扶持自主创业,日前,洛江区出台《洛江区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意见》。
在就业方面,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补贴。加大对“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如对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或洛江籍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保且在我区办理人事代理的,将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社保补助;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注册、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扶持、创业指导服务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如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开业补贴;招用洛江籍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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