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王唯佳 文/图)今年21岁的男子林某前几天刚考到驾驶证,还没来得及领证,就被鲤城交警查获了。因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无牌摩托车等违法行为,该名男子一口气被扣了25分,其驾驶证也将被注销。
林某被民警拦下
昨天下午4时许,鲤城交警二中队民警带领协勤队员在南环路巡逻,发现一名年轻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便将其拦下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名男子说自己前不久刚刚考到驾驶证,还没来得及去领取。
经核查,该名驾驶员姓林,来自贵州,今年21岁,10月11日刚刚取得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不过,林某的行为明显已经违法了。当民警告知林某,其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将面临罚款520元、记25分的处罚。
“我的车是在浮桥买的,当时没留意是否有牌照和相关手续,也不知道驾驶这样的车还需要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得知处罚结果,林某傻了眼,连连辩称自己不知情。
24日,林某到驾管所领取了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对此,林某后悔不已,说自己花了几千块钱学车,好不容易才拿到驾驶证,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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