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5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吴晓忠)因驾驶证被吊销,便将他人驾驶证的照片改成自己的,伪装成自己的驾驶证。数日前,这名试图瞒天过海的驾驶员被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的民警抓了个正着。
12月31日下午3点半,值班民警利用卡口技术手段检测到一部闽D85***F号牌小车经过国道324线161卡口存在异常,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对车辆进行查扣。
在对车辆、车主信息进行核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车主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与其实际面貌、年龄相差甚远,便立即传唤其到中队接受调查。随后,民警在对驾驶证进行查询时,发现该本驾驶证的真实所有者与驾驶证上的照片不一样,系驾驶员将该驾驶证上的照片撕掉后,粘贴上自己的照片后进行使用。
据了解,闽D85***F号牌的车主骆某,厦门人,今年46岁,于2014年在厦门因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3个月,至今驾驶证仍处在吊销状态。
根据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骆某因未取得驾驶证,且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类机动车,被处拘留10天,罚款3500元的处罚。心存侥幸的骆某以为,只要成功躲过路面上的交警,就万事大吉,没想到还是栽在卡口监控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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