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1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张希达 陈国龙)随着车辆的大幅度增多,没有停车库停放车辆,严重困扰城区居民生活。逼于无奈,许多群众只好将车辆停放在住宅区楼下或街道旁,因而,停放室外车辆成了犯罪分子盗窃的作案目标,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时有发生。11月10日上午9时许,刑侦大队在惠安螺城欧景帝苑住宅区抓获涉嫌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王某江(男,44岁,惠安县黄塘镇人),经审查,破获了今年10月份以来发生在惠安螺城的系列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13起,涉案价值约5万元。
今年10月份以来,惠安县螺城时常发生停放在街道旁和居民区楼下汽车遭到犯罪分子的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数件,使群众遭受重大损失。这一情况引起了惠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大队领导一方面要求技术人员认真勘查被砸车辆,提取相关的痕迹物证,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蛛丝马迹,服务侦查破案;另一方面,要求侦查人员认真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走访群众,从中发现犯罪线索。通过开展大量的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居住螺城欧景帝苑住宅区,并全力开展布控工作。
11月10日上午9时许,刑侦大队情报信息队在查明犯罪嫌疑人落脚点之后,立即组织民警前往实施抓捕。在螺城欧景帝苑住宅区楼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江(男,44岁,惠安县黄塘镇人),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江是一名摩托车工,因近段赌博输钱欠债,别人催讨得紧,为了搞到钱,就萌生了在从事第一职业夜间载客的同时,搞第二职业——敲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江交代了其今年10月份以来,以惠安螺城欧景帝苑住宅区为落脚点,夜间载客时四处寻找作案目标,一旦发现街道旁或居民区楼下停放着汽车,且四周没有人,即上前用螺丝刀、老虎钳等专用工具撬开汽车窗户玻璃,打开车门,进入车内实施盗窃,把车主放在车上的烟、酒、茶叶、手机、电脑、现金等一扫而光,最多一次获取现金近万元,先后作案13起,涉案金额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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