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不必大老远跑县城,在家门口就能把手续办完。”日前,安溪县感德镇石门村村民吴建设,短时间内就在感德镇工商所完成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这得益于该县行政审批事权下放政策。
记者了解到,今年安溪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权下放,最大限度便民利民,日前又将涉及3个单位的13个审批事项下放到乡镇。这13个审批事项包括:工商局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分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6个审批事项,采用服务前移方式,由辖区工商所进行办理,安溪县工商局网上远程核准;其中,长坑、祥华、蓝田三个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委托长坑工商所受理、发照。安溪县林业局“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审批事项,采用直接下放方式,下放到各林业站办理。安溪县发改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6个审批事项,采用直接下放方式,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审批。下放权限为所属乡镇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且由本级政府出资建设项目或本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
据悉,近年来,安溪县已分五批次累计向乡镇下放行政审批事权94项,占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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