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获悉,为贯彻落实稳定商品房消费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化水平,仙游县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商品房消费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购买商品房按购买面积及用途,分别给予政府财政补贴。该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
根据该意见,优惠对象为在该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指住宅、办公、商业用房)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同样适用于非仙游户籍的购房者)。补贴对象是针对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的购房者。申请补贴办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
具体补贴标准是:购买商品住宅的,按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政府财政补贴。购买商业用房(含SOHO等办公用房)单价大于15000元/平方米的(含15000元/平方米),按面积给予600元/平方米的政府财政补贴;购买商业用房(含SOHO等办公用房)单价小于15000元/平方米的,按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政府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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