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叫卖的小摊贩走街串巷兜售小商品的同时,还不忘做“副业”,最后其因自己的贪念走上了审判台。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入室盗窃案,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14年7月30日上午,在福鼎市磻溪镇一个偏僻的小村里,几户村民不约而同地遭遇一“突发状况”,当他们打开家门时,发现家里一片狼藉。当日,福鼎市公安局接二连三接到多位村民的报警。“我采完茶回到家中,看到二楼卧室被翻的乱七八糟,密码箱也被砸坏了,里面的财物全被偷了。”一位村民无奈地说道。另一村民也表示,自家后门玻璃被撬,家中财物被盗。
同年8月28日,民警又接到福鼎市店下镇某村村民的报警电话,称其外出务农回家后,发现家中窗户被损坏,卧室的门锁被撬,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镯等财物被盗。经过侦查,民警从案发现场提取到了作案人员的几枚指纹,从而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徐某。
据徐某供认,其是个“货儿郎”,经常在福鼎市周边乡镇、村落贩售小商品,因生活比较拮据,所以起了歹念,趁着村民外出务农家中无人之机,入户实施盗窃,共盗6100元现金及价值9000元的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徐某能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予以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诉判决。(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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