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 商燕灵 闽南网记者 梁政 文/图)近日,诏安县交通执法人员巡查至国道G228线诏安县考湖村路段时,发现有施工队正操作挖掘机在公路右侧进行挖掘作业,埋设排污管线。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和勘验,该施工队属于某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施工之前并未向公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埋设排污管线沟槽长200米,宽0.6米,深0.6米,总面积约120平方米,该公司当场无法提供挖掘公路的审批有效证明,属于“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施工队停止施工,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将路面恢复原状。诏安县交通执法大队对该涉路违法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依法对该有限公司处以6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下一步,漳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依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沿线环境质量问题整治指挥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公路与执法融合机制,持续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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