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4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赵舒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的正确操作是报警、保护现场。可现实中,有一些肇事者心存侥幸,发生事故后,选择驾车逃逸 。近日,漳州高新区交警大队筹备组开展巡查时,发现辖区南江滨路临近水仙花大桥段的限高杆损坏严重。交警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发现一部闽E7***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南江滨路由厦门方向往南靖方向路右行驶至肇事路段,因车身超过规定高度,导致碰撞道路设置的限高杆,造成限高杆损坏。
事故发生后,闽E7***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杨某容下车查看,发现限高杆损坏后未报警以及拨打保险电话,而是直接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经调查,该起事故中,司机杨某容因交通肇事逃逸,承担全部责任。交警部门依法给予杨某容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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