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1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龙交萱)为切实加强汽车租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汽车租赁企业经营人员和驾驶人的道路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及文明意识。近日,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海大队(以下简称“龙海交警”)深入辖区老二汽车租赁、好彩头租车行等6家小微型客车租赁公司进行督导检查及交通安全宣传。
宣传民警要求汽车租赁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常车辆出租程序,对前来租赁人员的驾驶资格、身份凭证等进行严格审查,做好租赁资料的登记造册,要求企业对租赁车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逾期未年检、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是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自查自纠。同时要求企业加强车辆性能检查,做好维护工作,严禁病车出租、上路,并指导企业开展承租人承租车辆“六必看”制度上墙工作。
其间,宣传民警向企业负责人开展交通安全提醒工作,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广泛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企业出租人对前来租赁的驾驶员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与交警大队联系,主动配合交警大队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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