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实习生 黄家奕 通讯员 芗交宣)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还想“私了”逃避法律处罚,结果被巡逻交警逮个正着。7月24日,驾驶员龙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经至漳州市芗城区仙景路闹市区,由于其酒后意识模糊,操控能力下降,突然在闹市倒车,与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所幸,现场未造成人员受伤,只是轻微的车损事故!
龙某意识到自己有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欲与后方司机“私了”了事。不料,正在路面开展夜间巡逻的交警发现了交通事故,立即前往查看。芗城交警将龙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鉴定,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龙某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将面临被追究刑责。
芗城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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