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3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珺璘 文/图)“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句交通安全规则顺口溜,大家耳熟能详,可偏偏有些骑电动车的,不顾红灯指示,“任性”闯,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是常常引发交通事故原因之一。漳州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同时,通过媒体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曝光”。根据相关交通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予20元罚款。
姓名:曹*
违法时间:2022-05-22 07:34:00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韩*平
违法时间:2022-05-22 14:36:34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黄*龙
违法时间:2022-05-22 06:53:28
违法地址:丹霞路与南昌中路东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陆*辉
违法时间:2022-05-22 07:52:30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沈*宾
违法时间:2022-05-22 07:34:09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周*毅
违法时间:2022-05-22 09:38:05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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